政府政策

臺灣因應能源轉型與土地資源受限,近年持續推動包含水面型與海域應用在內之漂浮式光電發展。依據行政院公布之「再生能源推動政策」說明,政府已將太陽光電擴展至多元場域利用,包括水庫、埤塘及其他水域空間,以提升設置潛力並兼顧土地使用效率。

另依經濟部能源政策說明,浮動式光電(Floating PV)被視為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補充方案,透過水域設置可降低土地開發壓力,同時提升系統發電效率,並配合躉購費率(FIT)與示範機制推動產業發展。

依據經濟部能源署專業知識資料,臺灣在推動再生能源過程中,已將太陽光電發展場域由傳統屋頂型與地面型,進一步擴展至水面型及海上型等多元設置形式,其中水面及海上系統皆屬於浮動式太陽光電的重要應用類型。政策上,政府與產業界正積極投入相關技術發展與問題解決,以克服海洋環境、結構穩定性及設置條件等挑戰,並透過不同場域的推動策略,逐步建立浮動式光電之技術可行性與應用基礎。 整體而言,臺灣漂浮式光電係在再生能源多元化政策下,由政府引導產業投入技術研發與場域拓展,並以逐步驗證與實務應用並行方式推進。